本帖最后由 236197142 于 2014-2-7 15:08 编辑
原创 我首先定义一下问题新闻吧,没有事实依据,发布者却有明显的倾向、指向和暗示的新闻。1月12日CCTV13关于MBA考点作弊的新闻就是如此。 本文,为了将矛头直指问题新闻的制造者,我们缩写“MBA考点问题新闻制造者”为“此人”。 <> 第一条主线,“此人”的正义与非正义。 我们来看,考试结束是1月4日,CCTV13的新闻是1月12日播出的,焦点访谈是1月13日晚播出的。焦点访谈播出记者13日前往两家北京的违法教育培训机构,两家机构已经人去楼空了。 核心问题是:没有报警!4日考试结束,到12日新闻播出,整整一周的时间,为什么不报警?而任由相关违法人员逃之夭夭?1月4日当天不报警,可以说是为了稳住作弊的的犯罪嫌疑人,那么之后呢?1月12日之前都在等什么?基于常识,我们知道,12日早,CCTV13新闻播出之后,违法机构人员会逃跑,是大概率事件,几乎是一定的。而他们的逃跑对此“问题新闻”的影响,会在后续文章中讨论。 <> 基于以上推断,我们有理由怀疑,“此人”报道此问题新闻,不是为了正义。 第一次使用反证法: 假设“此人”是为了正义。 那么“此人”应该知道组织舞弊的嫌疑人----北京的两家教育培训机构,那么在两家机构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实施之后,直到1月12日新闻播出之前,都有充足的时间报警,而且应当报警,无论是北京或者是哈尔滨两地的警方。而事实是“此人”没有报警。与假设推出的结果(此人有时间报警,而且应当报警)相矛盾。 因此假设不成立。“此人”并非为了正义,“此人”报道MBA考点作弊事件有其非正义的目的。 证毕。 <> 看看真实时间轴:1月12日CCTV13的新闻>>>>理工第一时间报警>>>>黑龙江省教育厅和公安厅的同志进入哈理工进行调查。 如果“此人”报道MBA作弊是为了正义的目的,时间轴本应该是:1月12日CCTV13播出MBA舞弊新闻之前,“此人”报警>>>>北京和哈尔滨两地警方同时行动,北京警方根据确凿的证据抓捕北京两家机构的犯罪嫌疑人,哈尔滨警方和CCTV记者,进入哈理工调查。>>>>警方进入哈理工时,我校此时才会得知1月4日,有北京两家培训机构涉嫌违法。>>>>之后,1月12日CCTV13播出MBA舞弊新闻。 <> “此人”有充足的时间为了正义的目的,做出“时间轴本应该是”那样的去做事情,却没有做,为什么呢? 诚然报警不是“此人”的责任和义务,但是证明“此人”有非正义的目的,或者说没有正义感,已经绰绰有余了。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去报到MBA考点舞弊事件,听上去就很滑稽,那么“此人”的目的是什么呢? 详细分析推理会在后续文章跟进。让我们抽丝剥茧发现问题新闻背后的真实。 <> 以上分析,限于本人的经验和思维水平,如有不足、不当之处,请各位校友留言或跟帖提示。 引用的信息由原作者负责,转载请注明哈尔滨理工大学BBS链接地址http://www.hustbbs.com/thread-196714-1-1.html。节选、增删、断章取义,造成改变原意的,本人不负责任。 <> 腾讯视频中的链接: 1月12日 CCTV13新闻 http://v.qq.com/page/e/f/z/e0013iu69fz.html 1月13日 焦点访谈 http://v.qq.com/page/d/9/4/d0013rgy59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