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论坛|23度空间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搜索
查看: 2536|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校内新闻] 云南制定法规明确核心景区禁建宾馆和培训中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2-28 04:5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6日宣布:《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禁止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培训中心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划限期迁出。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明义介绍,《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于2011年9月30日通过。目前,云南省已有1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4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其中3个还成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这些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约为2.82万平方公里,是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此条例还规定了风景名胜区建设许可制度、准营制度、重大经营备案制度、游客数量调控机制和应急救援机制,明确了管理部门对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改善游览条件的责任,有利于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禁止违法乱建、无序经营、擅自侵占、转让风景名胜资源等破坏风景名胜区的行为。
2#
发表于 2011-12-28 19:09:04 | 只看该作者
辛苦啦,下载,谢谢分享!
3#
发表于 2011-12-29 03:08:08 | 只看该作者
新的东东哦,支持了。。。。。。。。
4#
发表于 2011-12-29 12:23:1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指教,受益不浅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联系QQ:7123767   myubbs.com
         站长微信:7123767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myubbs.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23度空间 ( 12002442号-27 )

GMT+8, 2024-5-16 13:05 , Processed in 0.373234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高考信息网 X3.3

© 2001-2013 大学排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