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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论] 廉租房产权“私有化”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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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04:2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全国1000万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期限即将结束,给各地财政带来不小压力,为尽快回笼资金,一些地方开始尝试廉租房“共有产权”或直接出售廉租房的方式来缓解资金压力,廉租房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私有化”,由租房转化为变相购买廉价房,引基层群众担忧。
一方面,廉租房作为保障房的一种,是政府主动让利并动用了公共资源的结果,如果允许购买和5年后出让获利,实际上是在用这种方式将公共资源套现获利,容易造成社会不公。
另一方面,廉租房作为困难的保障,一旦放开,是否会形成暗箱造作局面,通过行贿等非法手段获得购买廉租房的条件,转变为个人私产,造成国有资源流失,损坏国家及公众利益。
我认为,廉租房就是满足收入者最低住房需求的,如果廉租房跟经适房一样可以用来出售,那今后这些房子也就不能轮换使用,或者这些人收入状况好转了,这些房子也不能再收回来。,廉租房“私有化”或将损害真正的低收入群体利益,造成社会不公。廉租房应该是重点体现“廉价”“租赁”上,作为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应更加注重使用价值而不是廉价出售获得的交换价值。为了让更多的人拥有住所,需要加快廉租房的流动性,而不能变成购房者的固定资产。
2#
发表于 2011-10-26 11:32:50 | 只看该作者
不错,鉴赏完毕,飘过~~~~
3#
发表于 2011-10-26 15:29:31 | 只看该作者
哇噻,这么看来果真不错哈。
4#
发表于 2011-10-26 19:30:00 | 只看该作者
观望中。。。。悲啊T_T,电脑显示器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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