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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杭州为高处作业吊篮“立”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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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6 17:3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很多高层建筑的外面,人们常常能看到高空功课吊篮的“身影”。高空功课的特殊性,决定了吊篮安全的重要性。

  日前,市建委发布了《杭州市建筑施工高处功课吊篮安全治理划定(试行)》,对全市建筑施工高处功课吊篮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提出严格的规范。

《治理划定》明确,吊篮租赁单位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出租。吊篮产权单位在租赁(使用)设备前,必需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办理设备产权登记存案手续,方可租赁(使用)。出租吊篮时,租赁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治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采用高处功课吊篮的,应将吊篮安装、拆卸方案纳入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才可以实施。

    与此同时,吊篮操纵职员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才可以操纵。吊篮功课时严禁超载,吊篮上应该设置超载保护装置。不得使用与仿单规格不符的超长吊篮。功课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功课。

    《治理划定》对吊篮的操纵环境也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其中,在大雾、暴雨、大雪等恶劣天色前提下不能使用吊篮;工作处阵风风速大于8.3m/s(相称于5级风力)时,操纵职员不准上悬吊平台;夜间也不得使用吊篮进行施工。

    据了解,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视总站将负责全市受监工程吊篮的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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